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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区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 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省、市转移支付和区级专项资金的编制分配方案。 贯彻就业援助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

  (四)负责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并实施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负责全区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许可和监督管理,执行职业资格制度。

  (五)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工 作。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 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晋级;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关 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区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办理区人民政府提请区人 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办理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 理;负责行政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推进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日常人事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职称 制度改革的政策;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和组织实施计划安置,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转随调家属及在汉部队随军家属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劳动鉴证、集体合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查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